开州区乡村振兴局属于什么级别

开州区乡村振兴局属于副科级。
开州区乡村振兴局作为地方性政府机构,其行政级别通常根据地方政府的具体设置和职能划分来确定。根据现有信息和地方机构设置的一般原则,县级乡村振兴局属于副科级单位。这主要基于以下几点: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公务员的领导职务和职级序列有明确的划分。在县处级以下,包括副科级是公务员职级序列的一部分。
其次,从全国各地的实践来看,县级乡村振兴局多由地方政府设立,旨在负责本区域的乡村振兴工作。这类机构通常由地方政府直属,并在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由于县级政府机构设置较为精简,乡村振兴局作为承担乡村振兴战略具体实施职能的机构,其级别一般定位在副科级。
此外,开州区乡村振兴局的主要职责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包括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方面的振兴。这些职责范围广泛,要求综合协调能力较强,但考虑到县级政府的职能定位,其机构级别定位在副科级是合理的。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开州区乡村振兴局属于副科级,但具体级别可能因地方实际情况和政策调整而有所不同。例如,部分地区可能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政策而提升其行政级别。但就目前的一般情况来看,开州区乡村振兴局作为县级机构,其行政级别属于副科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