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局内设机构

治安管理局内设机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办公室:负责全局的行政、人事、财务、档案等工作。
2. 治安管理科:负责治安巡逻、案件侦查、治安防范、安全检查等工作。
3. 交通管理科:负责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处理、交通法规宣传等工作。
4. 消防管理科:负责消防安全检查、火灾事故调查、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
5. 巡特警大队:负责快速反应、应急处突、武装巡逻等工作。
6. 警务督察大队:负责对全局警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警务工作依法、规范、公正、廉洁。
7. 法制科:负责法制建设、法律咨询、案件审核等工作。
8. 技术科:负责信息技术、视频监控、网络安全等工作。
9. 警务保障科:负责物资采购、装备保障、后勤服务等工作。
10. 宣传教育科:负责公安宣传工作、新闻发布、公众沟通等工作。
这些内设机构共同构成了治安管理局的组织架构,确保了治安管理工作的全面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