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劳动法上三天班是否有工资

国家劳动法规定,即使员工只工作了三天,用人单位也应支付相应的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即使工作时间较短,也有权获得工资。具体来说,即使员工只工作了三天,用人单位也必须按照法律规定支付这三天的工作报酬。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时,《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这意味着,即便是在试用期内,员工的工作时间非常短,用人单位也必须按照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应按照劳动者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
此外,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因此,试用期内的员工也应纳入社会保险范围。
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果持续一年以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总之,无论工作时长如何,只要劳动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就有义务按照国家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工资,并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