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政务服务的投诉可以撤销吗

27从未停步时间:2024-07-06

揭阳政务服务的投诉可以撤销。

在揭阳市,政务服务投诉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或者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提出的批评和建议。关于投诉的撤销,以下是详细说明:

1. 投诉撤销的条件:投诉人可以撤销投诉,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投诉人自愿撤销;

投诉内容已经得到妥善处理,问题已解决;

投诉撤销不会对公共利益的保护产生不利影响;

投诉撤销不会侵害其他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2. 撤销投诉的程序:

投诉人向原投诉受理机构提出撤销投诉的申请;

受理机构对撤销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撤销条件;

若审核通过,受理机构将正式撤销投诉;

受理机构将撤销结果通知投诉人。

3. 撤销投诉的注意事项:

投诉撤销后,原投诉受理机构不再对撤销的投诉进行处理;

投诉人撤销投诉后,如再次发现原投诉问题未得到解决,可重新提出投诉;

受理机构在撤销投诉过程中,应严格依法依规操作,确保撤销过程的公正、透明。

4. 撤销投诉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七条:“投诉人自愿撤销投诉的,投诉处理机构应当依法予以撤销。”

总之,揭阳政务服务的投诉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被撤销的。投诉人应根据自身情况,在确保撤销不会对公共利益和其他投诉人权益造成不利影响的前提下,依法行使撤销权利。同时,政务服务投诉的撤销应遵循合法、公正、透明的原则。

注意:本站部分文字内容、图片由网友投稿,如侵权请联系删除,联系邮箱:63626085@qq.com

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