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合作社属于什么行业分类

10骄傲小祖宗时间:2024-07-05

农村合作社属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分类。

农村合作社,作为一种重要的农村经济发展组织形式,其归属的行业分类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这类组织起源于20世纪五十年代初,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农业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通过农民将各自的生产资料(如土地、大型农具、耕畜等)投入集体所有,实行集体劳动和按劳分配的原则。

从功能上分类,农村合作社可以分为生产型、采购型、销售型、加工型、服务型以及综合型等六种基本类型。根据创办者与政府的关系,又可以分为自办型、官办型以及官民结合型等三种基本类型。而从创办者的身份来看,则有能人牵头型、龙头企业带动型、农村服务部门兴办型、政府发起型等不同类型。

具体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它是一种新型的经济组织形态,不同于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而是以农民为主体,以互助性为特征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由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服务对象是成员,其提供的服务包括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服务等。合作社的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此外,农村合作社在法律性质上,应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合作社的设立登记、组织机构、财务管理以及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具体问题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调整。

因此,农村合作社作为一种重要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不仅对于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也为推动农村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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