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狗被抓后哪个部门管

公安机关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共同管理流浪狗。
在我国,流浪狗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主要包括公安机关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以下是这两个部门在管理流浪狗方面的职责和具体操作:
1. 公安机关:
负责打击流浪狗相关的违法犯罪行为,如非法饲养、遗弃、虐待等。
对流浪狗进行收容、安置,确保其基本生活条件,防止流浪狗伤人等事件发生。
对流浪狗进行绝育、免疫等管理措施,减少流浪狗数量,降低疾病传播风险。
与其他部门协同,开展流浪狗管理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流浪狗问题的认识。
2.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
负责流浪狗的日常管理,包括捕捉、收容、安置等。
对流浪狗的饲养者进行宣传教育,引导其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负责流浪狗的绝育、免疫等管理工作。
与公安机关、动物保护组织等协作,共同解决流浪狗问题。
在实际操作中,流浪狗的管理流程如下:
(1)捕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或志愿者组织捕捉流浪狗,并通知公安机关。
(2)收容:公安机关将捕捉到的流浪狗送往指定的收容所。
(3)安置:收容所对流浪狗进行安置,包括提供食物、住所等基本生活条件。
(4)绝育、免疫:收容所对流浪狗进行绝育、免疫等管理工作。
(5)寻找领养: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发布流浪狗信息,寻找有意愿领养的人。
(6)移交:领养人确定后,将流浪狗移交给领养人。
总之,公安机关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共同承担流浪狗的管理职责。在实际工作中,这两个部门需要加强协作,共同解决流浪狗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公众也应提高对流浪狗问题的认识,积极参与到流浪狗管理中来,共同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