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蒙古和内蒙古的边界是怎么确定的?

外蒙古和内蒙古的边界主要是以历史行政划分和自然地理特征为基础确定的。
外蒙古和内蒙古的边界主要是由清朝时期的行政划分所奠定。在清朝时期,蒙古被分为内属蒙古和外藩蒙古。内属蒙古直接归清朝中央政府管辖,而外藩蒙古则由蒙古各旗的世袭札萨克(旗长)管理。其中,外藩蒙古又细分为内札萨克蒙古和外札萨克蒙古。狭义上的外札萨克蒙古,即外蒙古,包括了喀尔喀四部等地区。
在地理上,外蒙古与内蒙古的边界大致以戈壁为界。戈壁是一个广阔的沙漠地带,自然地分隔了这两个地区。在历史的长河中,这一边界虽然有过变动,但总体上保持了相对的稳定性。
1911年辛亥革命后,外蒙古在苏俄的支持下宣布独立,1921年成立蒙古人民共和国。1946年,中华民国政府被迫承认外蒙古的独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这一边界得到了延续。
至于具体的边界线,它不仅包括地理上的戈壁沙漠,还涉及了河流、山脉等自然地理特征。在具体划界过程中,可能还参考了当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因素。总的来说,外蒙古和内蒙古的边界是历史与自然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