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管理条例

28夏逝秋臨、时间:2024-07-04

济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条例旨在规范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的管理,提升城市品质,保护城市景观风貌。

济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条例是为了规范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的管理,保护城市景观风貌,提升城市品质,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而制定的。该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济南市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条例的核心内容包括:

1. 总则:明确条例的目的、适用范围、管理原则等。

2. 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的规划、设置、发布、维护:规定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的设置应当与区域规划功能相适应,与建筑物风格和周边环境相协调,统一规划、分区控制、美观大方、确保安全。

3. 管理职责:明确市、区(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管理中的职责。

4. 监督检查:规定对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的监督检查机制。

5. 法律责任:对违反条例的行为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条例的实施旨在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济南市广告牌匾精细化管理水平,同时促进包括新技术、新媒体和新的展示方式在内的创新发展,推动城市经济发展。济南市莱芜区高庄街道等地的专项整治行动,以及《济南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专项规划》的修编,都是条例实施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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