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阶梯水价及用量标准

包头市实行的阶梯水价制度旨在通过逐步提高用水成本,鼓励居民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以下为包头市阶梯水价及用量标准的具体内容:
1. 阶梯水价设置:
第一阶梯:用水量在15立方米及以下,实行基础水价。
第二阶梯:用水量超过15立方米至30立方米,超出部分按第二阶梯水价计算。
第三阶梯:用水量超过30立方米,超出部分按第三阶梯水价计算。
2. 水价标准:
第一阶梯水价:每立方米2.50元。
第二阶梯水价:每立方米3.50元。
第三阶梯水价:每立方米5.00元。
3. 用量标准:
第一阶梯用水量:15立方米。
第二阶梯用水量:15至30立方米。
第三阶梯用水量:30立方米以上。
4. 阶梯水价执行时间:
阶梯水价制度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5. 特别说明:
对于居民生活用水,超过第三阶梯水价的用水量,将按照超量部分的三倍计费。
非居民用水(如商业、工业等)的水价按照政府规定的非居民用水价格执行,不适用阶梯水价。
包头市阶梯水价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居民节水意识,减少水资源的浪费,同时也能保障城市供水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应合理使用水资源,避免不必要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