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矿山环境治理恢复要求

15靑春、已散場时间:2024-07-04

新疆矿山环境治理恢复要求严格,旨在推动绿色矿业发展,保障生态安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新疆作为我国重要的矿产资源富集区,近年来在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高度重视矿山环境治理和恢复工作。以下是对新疆矿山环境治理恢复的主要要求:

1. 绿色矿山建设:新疆已建成19个自治区级绿色矿山,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各地(州、市)自然资源部门制定推进方案,将新建矿山和有条件的既有矿山纳入建设计划,逐年分期分批落实建设任务。

2. 生态环境修复:新疆塔里木河重要源流区(阿克苏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已完成投资,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督促所有矿山企业建立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3.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新疆阿勒泰地区自然资源系统扎实推进矿山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立检查小组,排查非煤矿山领域安全风险隐患,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事故。

4. 安全生产法规执行:新疆下发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强调提升全区安全生产法治水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推动矿山安全高质量发展。

5. 资源整合与智能化开采:《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明确灾害严重煤矿准入、非煤矿山源头管控、整合重组、升级改造、智能化开采等要求,为推动矿山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

6. 生态与经济效益的双重提升:如山西平朔矿区通过光伏发电与复垦土地相结合,实现了生态与经济效益的双重提升。

7. 严格监管与监督检查:强化矿山企业日常监管,严查关闭矿山死灰复燃和盗采矿产资源等违法活动;加强矿山企业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事后监管。

总之,新疆矿山环境治理恢复要求严格,旨在推动绿色矿业发展,保障生态安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通过这些措施,新疆将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和谐共生,为全国矿山环境治理提供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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