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物权和他物权的区别是什么呢

277、[忆白]时间:2024-07-06

自物权和他物权的主要区别在于权利主体对物的支配范围和权利性质的不同。

自物权,又称所有权,是指权利人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全面、直接、独立的支配权利。自物权的特点包括:

1. 权利主体唯一:自物权只能由财产的所有人享有,具有排他性。

2. 支配全面:权利人可以对其财产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3. 独立性:自物权不受他人意志的约束,权利人可以自主决定如何行使权利。

4. 终身性:自物权不受时间限制,权利人终身享有,直至财产权利终止。

他物权,则是指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物的支配权,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他物权的特点如下:

1. 权利主体非唯一:他物权可以由非财产所有者享有,如租赁权、抵押权等。

2. 支配有限:他物权人只能对他人的财产享有一定的支配权,不能像自物权那样全面。

3. 附属性:他物权通常附属于自物权,即他物权人行使权利时需要得到自物权人的同意。

4. 存续期限:他物权通常有明确的期限限制,一旦期限届满,他物权即行终止。

总结来说,自物权和他物权的主要区别在于权利主体、支配范围、权利性质以及存续期限等方面。自物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全面支配权,而他物权则是权利人对他人财产的有限支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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