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申请的优先权限是12个月

发明专利申请的优先权限是指,当一个发明人已经在某一国家或地区提交了相同的发明专利申请后,在一定的期限内,他可以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提出申请,并享有在该国家或地区提交申请的日期优先权。这一期限通常为12个月。
根据《巴黎公约》规定,发明专利申请的优先权期限为自首次申请之日起12个月。这意味着,如果发明人在一个缔约国(如中国)提交了发明专利申请,那么他可以在接下来的12个月内,向其他缔约国(如美国、欧洲等)提交相同的发明专利申请,并且这些后续申请将视为在首次申请的日期提交。
优先权的行使对于发明人来说非常重要,因为它可以帮助他们节省时间和费用。如果在首次申请后的12个月内,发明人没有在所有希望获得保护的国家或地区提交申请,那么他可能失去在这些国家或地区获得专利保护的机会。
值得注意的是,优先权的行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首次申请必须是有效的发明专利申请。
2. 优先权请求必须在后续申请中明确提出。
3. 优先权请求应在后续申请的申请日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