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与利润总额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通常小于利润总额。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根据税法规定计算出的应纳税收入减去允许扣除的费用、损失和税金后的余额。这个数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基础。
利润总额,又称营业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通过生产经营活动所实现的收入减去成本、费用、税金及损失后的余额。它是企业财务报表中的一个关键指标,反映了企业的经营成果。
两者之间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费用和损失的处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可以扣除的税法允许的费用和损失可能与会计准则下计算利润总额时扣除的费用和损失有所不同。例如,税法可能不允许某些费用在计算利润总额时扣除,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
2. 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可能会享受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如加速折旧、税收减免等,这些政策可能会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但不会影响利润总额。
3. 会计估计的差异:会计估计的差异,如存货计价方法、坏账准备计提等,可能会影响利润总额,但不一定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4. 税收调整:在某些情况下,企业需要在计算利润总额的基础上进行税收调整,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这些调整可能包括加计扣除、加计计提等。
因此,企业应纳税所得额通常小于利润总额,因为应纳税所得额是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根据税法规定进行调整后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