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失业金领取标准

22被强煎的烧饼时间:2024-07-06

苏州市失业金领取标准根据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和当地平均工资等因素确定。

苏州市失业金领取标准具体如下:

1. 领取失业金的期限: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最长不超过24个月。

2. 领取标准计算方法: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具体比例为:

缴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缴费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5%;

缴费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

缴费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5%;

缴费满5年不满6年的,领取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

缴费满6年不满7年的,领取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5%;

缴费满7年不满8年的,领取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

缴费满8年不满9年的,领取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5%;

缴费满9年不满10年的,领取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20%;

缴费满10年以上的,领取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25%。

3. 具体金额:失业保险金的月领取金额还需结合失业人员失业前的月平均缴费工资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确定。例如,如果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3000元,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工资为5000元,则其领取的失业金为3000元×110%=33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失业金的领取还受到其他条件的影响,如失业人员的家庭负担、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能力等。具体的领取金额应以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数额为准。

注意:本站部分文字内容、图片由网友投稿,如侵权请联系删除,联系邮箱:63626085@qq.com

文章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