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可以用外地公积金贷款吗

外地公积金在南宁不能直接用于贷款买房。
根据目前的政策,外地公积金在南宁是不能直接用于贷款买房的。如果职工在就业地(缴存地)缴存公积金,但在户籍所在地(贷款地)购买自住住房,他们可以凭借缴存地的公积金缴存证明向贷款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个人或租房贷款。但是,在南宁包括其他广西地区,是不可以用公积金在异地购买房产的。
如果需要购房,通常的做法是先使用商业贷款购买房产,然后再提取公积金来偿还商业贷款。提取公积金有一定的额度限制和时限要求。此外,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提供缴存地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凭证及最近一年缴存明细等。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了改善市民的住房条件,推出了多项便利措施,如无材料线上办理租房提取、调整公积金贷款利率等,但这些都旨在更好地服务本地住房公积金的使用,并不改变异地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