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饮用水标准是多少

中国饮用水标准主要参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中国饮用水标准旨在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确保生活饮用水的卫生质量。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微生物指标:包括细菌总数、大肠菌群、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等。这些指标用于评估水质是否受到病原微生物的污染。
2.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包括色度、浑浊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等。这些指标用于评价水的感官特性。
3. 毒理学指标:包括砷、镉、铬(六价)、铅、汞等重金属离子以及氰化物、硝酸盐、亚硝酸盐等化学物质。这些指标用于评估水中的有毒物质含量。
4. 卫生学指标:包括氟化物、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等。这些指标用于评估水的矿物质含量。
5. 其他指标:包括有机氯农药、有机磷农药、多氯联苯等。这些指标用于评估水中可能存在的有机污染物。
具体标准如下:
细菌总数:不超过100CFU/mL。
大肠菌群:不超过3个/100mL。
总大肠菌群:不超过1个/100mL。
耐热大肠菌群:不超过0.1个/100mL。
色度:不超过15度。
浑浊度:不超过5NTU。
砷:不超过0.01mg/L。
镉:不超过0.005mg/L。
铬(六价):不超过0.05mg/L。
铅:不超过0.01mg/L。
汞:不超过0.002mg/L。
氰化物:不超过0.05mg/L。
硝酸盐:不超过10mg/L。
亚硝酸盐:不超过1mg/L。
氟化物:不超过1.5mg/L。
氯化物:不超过250mg/L。
硫酸盐:不超过250mg/L。
溶解性总固体:不超过1000mg/L。
此外,根据实际情况,部分地区可能还会对某些特定污染物制定更为严格的限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生活饮用水的卫生质量进行监督和监测,确保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