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食用菌研发中心申请条件是什么

省级食用菌研发中心申请条件包括企业资质、研发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经费投入、研发项目等方面。
省级食用菌研发中心作为推动食用菌产业技术创新的重要载体,其申请条件如下:
1. 企业资质:申请企业需在省级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食用菌生产企业。企业应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信用记录。
2. 研发机构设置:企业需设立专门的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即省级食用菌研发中心,负责食用菌品种选育、栽培技术、加工技术、产品研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等活动。
3. 人员配置:研发中心应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或兼职研发人员,包括食用菌种植、加工、研发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研发人员数量应不少于5人,且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实际工作经验。
4. 经费投入:企业应投入一定资金用于研发中心的建设和运营,研发经费支出额不低于50万元,研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万元。
5. 研发项目:研发中心应开展至少2项食用菌技术、产品、工艺、材料等研发项目,并取得一定成果。
6. 产学研合作:鼓励研发中心与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
7. 管理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研发中心的管理制度,包括研发项目管理、成果保护、人才引进与培养等方面。
8. 统计报表:企业需填报统计部门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并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要求,规范进行研发费用归集和账务处理。
9. 备案程序:企业自愿向所在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备案申请,按要求编制《省级食用菌研发中心备案申请报告》,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符合上述条件的食用菌生产企业,可向相关部门申请设立省级食用菌研发中心,以推动产业技术创新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