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制度从何时开始算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通常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是我国一项旨在保障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使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是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的。
具体来说,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遵循以下原则:
1. 竣工验收合格:首先,建筑工程必须通过竣工验收,即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安全、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各项功能正常,并经相关验收部门审核合格。只有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才开始计算。
2. 日期确定:保修期的具体开始日期通常为竣工验收合格证书上注明的时间。如果竣工验收合格证书上没有明确日期,可以参照工程实际竣工验收的日期。
3. 保修期限: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不同类型的建筑工程有不同的保修期限。例如,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内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4. 保修责任:在保修期内,若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建筑物损坏,施工单位应承担修复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保修期届满后,如出现质量问题,则由使用者自行负责。
需要注意的是,保修期的计算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同时,保修期内,施工单位应当对工程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