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单列市副处级是什么级别

计划单列市的副处级干部属于县处级副职,即比正处级低一级,比乡科级大一级的级别。
在中国行政区划中,计划单列市是一种特殊的行政区划,这些城市在国家计划中单列户头,并享有相当于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在行政级别上,计划单列市通常被定位为副省级单位,这意味着其市委书记、市长等市级四大班子的正职通常为副省部级干部,而副职则为正厅级干部。
具体到副处级,它是指县处级副职,这是一个相对中层的行政级别。在计划单列市中,市级组成部门的正职通常是正厅级,而副职则是副处级。同样地,市辖区组成部门和城区街道的正职为正处级,副职则为副处级。
副处级干部在行政体系中主要负责管理具体事务,如地级市的副局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地级市设的区的副区长和区委副书记、助理调研员、公安局的副支队长等。在县(市、区)层面,副处级干部通常包括人武部部长、政委,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党校党委书记,公安局长,及其他享受副县级待遇的部门负责人。
总的来说,计划单列市的副处级干部在行政级别上处于县处级,是地方政府中承担具体管理工作的中层干部。他们的职责范围涵盖了从城市管理到社会服务的多个领域,对于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起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