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不见了怎么证明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丢失时,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和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在现实生活中,劳动合同作为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一旦丢失,可能会给劳动者带来诸多不便。但是,即便劳动合同丢失,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1.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如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银行工资支付记录等,这些都可以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支付关系。
2. 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社会保险的缴纳记录可以证明双方之间有劳动关系,因为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3. 工作证、服务证等身份证明:这些证件可以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身份。
4. 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这些文件记录了劳动者的应聘过程,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的依据。
5. 考勤记录:考勤记录可以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情况。
6.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其他同事的证言可以作为辅助证据,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情况。
7. 公司业务往来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订单、合同、邮件等,这些文件中可能包含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表现等信息。
8. 录音证据: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有录音,且录音中包含双方关于工作内容的协商等,也可以作为证据。
关于劳动合同的补签,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丢失后是可以补签的。补签的劳动合同应当一式三份,由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如果劳动者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的生效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