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转出再转回来全累计年限吗

是,社保转出再转回来,其年限是可以累计的。
在我国,社会保险(社保)的转移和接续政策旨在保障参保人在不同地区之间流动时,其社保权益不受影响。根据相关政策,当参保人因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从原参保地转出社保关系后,再转回至新参保地时,其转出的社保年限是可以累计计算的。
具体来说,以下情况下的社保年限累计是适用的:
1. 养老保险:参保人在不同地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在转出和转回时,其缴费年限可以合并计算。这意味着,无论参保人在哪个地方缴纳了多少年养老保险,最终计算退休待遇时,这些年份都会被累加。
2. 医疗保险:同样,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也可以在转出和转回时累计。需要注意的是,医疗保险的累计年限通常只限于基本医疗保险,而不包括补充医疗保险。
3.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些保险的缴费年限在转移过程中通常也会得到累计,但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而异。
累计年限的具体操作流程通常如下:
参保人从原参保地提出社保转移申请。
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将参保人的社保信息传输至新参保地。
新参保地社保机构接收信息后,将其纳入参保人的社保账户。
参保人在新参保地继续缴纳社保,同时原参保地的缴费年限得到累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