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市政供水要求

20久光时间:2024-07-05

消防市政供水要求涉及设置条件、容量、补水时间、管径以及管理维护等多个方面,旨在确保消防安全和供水稳定。

消防市政供水的设置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置条件:当市政给水管道、进水管道或天然水源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量时,或者市政给水管道为枝状或只有一条进水管,且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20LS或建筑高度大于50m时,应设置消防水池。

2. 消防水池容量: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建筑物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若市政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还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建筑物室内消防用水量和室外消防用水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

3. 补水时间与管径: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应大于48小时,但有效总容积大于2000m³时,不应大于96小时。消防水池进水管管径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小于DN100。

4. 补水要求:当采用两路消防供水且火灾情况下连续补水能满足消防要求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根据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100m³,当仅有消火栓系统时不应小于50m³。

5. 消防水池结构:总蓄水有效容积大于500m³时,宜设两格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大于1000m³时,应设置能独立使用的两座消防水池。每格(或座)消防水池应设置独立的出水管。

6. 管理维护:定期巡查消防设施,确保消防栓完好,防止非法开启消防栓盗水现象。对于违规操作或使用非标准工具暴力开启消防栓的行为,要严加打击。

7. 智能化管理:通过安装智能消防栓,利用GIS定位技术及物联网大数据分析,实现对消防栓的实时监测,包括水压监测,以及事前预警、事中控制和事后治理。

总之,消防市政供水的设置和管理要求旨在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提供消防用水,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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