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补缴追溯期是几年

社保补缴追溯期一般为2年。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0条的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这意味着,对于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追诉时效为两年。如果在这两年内,劳动者或相关部门未进行举报或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再对这一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此外,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这意味着,如果劳动者发现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保,想要通过仲裁途径解决争议,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那么追诉期将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同时,各地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有一些具体规定,因此具体情况还需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