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城市排水管理,保障城市排水设施安全运行,预防和减少水污染,维护城市环境与生态平衡。
抚顺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是为了规范城市排水行为,提高城市排水系统的运行效率和环境保护水平,特制定的管理规定。该条例明确了城市排水管理的原则、职责、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内容。
条例主要内容包括:
1. 管理原则: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一管理、综合利用的原则。
2. 管理职责:明确政府部门在城市排水管理中的职责,包括规划、建设、运行、维护、监督等。
3. 设施建设:要求新建、改建、扩建排水设施应与城市排水规划相协调,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4. 运行维护:规定城市排水设施的运行维护要求,确保设施安全、高效运行。
5. 监督检查:建立城市排水设施监督检查制度,对排水设施的使用、维护、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
6. 环境保护:强调在排水过程中要防止水污染,保护城市水环境。
7. 法律责任:对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通过实施该条例,抚顺市旨在构建一个高效、安全、环保的城市排水系统,为城市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