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企业是否属于国有企业人员

集体企业的人员不属于国有企业人员。
集体企业和国有企业在所有制性质、管理方式、收入分配等方面存在显著区别,这些差异也直接影响了其员工的身份认定。
首先,从所有制性质来看,国有企业是指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共同所有的企业,其所有权属于国家,是国家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而集体企业则是指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组织。因此,集体企业并非由国家所有,其所有权归集体所有,这使得集体企业的员工不属于国有企业人员。
其次,在管理方式上,国有企业的管理层通常由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进行任命,而集体企业则由集体成员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进行民主管理。这种管理方式的差异也导致了两类企业员工身份的不同。
再者,收入分配方面,国有企业的收入分配通常由国家规定,具有统一性;而集体企业的收入分配则较为灵活,根据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和集体成员的贡献进行分配。这种分配方式的差异进一步强化了集体企业员工与国有企业员工的区别。
此外,从法律地位来看,国有企业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设立的企业法人,而集体企业则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设立的经济组织。法律地位的差异也使得集体企业员工与国有企业员工在法律关系上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