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的署名权的保护期是否受限

作者的署名权保护期不受限制。
在著作权法中,作者的署名权是指作者享有在其作品上署名的权利,这是作者的基本权利之一。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署名权属于人身权,它与作者的生存密切相关,因此署名权的保护期是不受限制的。
人身权与财产权是著作权中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财产权如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等,其保护期限通常有限制,例如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等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然而,人身权,包括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其保护期限则没有限制。
署名权作为人身权的一部分,其重要性在于它关乎作者的荣誉和声誉。无论作者的作品是否仍在流通,或者其作品的经济价值是否已经消失,作者都有权要求他人尊重其在作品上的署名。这种权利的保护不仅是对作者个人尊严的维护,也是对文学艺术创作精神价值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