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何通知撤回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若由于各种原因需要撤回,企业或机构应当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 书面通知:首先,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撤回通知。书面通知应详细说明撤回的原因,并确保内容合法、合理。
2. 官方文件:撤回通知应当通过正式渠道发出,可以是邮寄、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确保通知的正式性和有效性。
3. 保留证据:在发出撤回通知的同时,应保留所有相关的通信记录和证据,包括通知的副本、发送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
4. 合法依据:撤回中标通知必须基于合法的理由,如中标人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合同履行无法继续等。确保撤回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5. 解释原因:在撤回通知中,应详细解释撤回的原因,并表明这是基于何种客观事实或法律规定。
6. 等待响应:发出撤回通知后,应等待中标人的响应。中标人可能需要时间来理解通知的内容,并决定是否接受撤回。
7. 正式确认:一旦中标人确认接受撤回,应与中标人进行正式的沟通,确认所有后续事宜,如合同解除、赔偿等。
8. 公开透明:在整个过程中,应保持公开透明的态度,必要时可以公开说明撤回的原因和过程,以维护企业和机构的声誉。
9. 法律咨询:在处理撤回中标通知的过程中,如有法律上的疑问或需要专业意见,应及时咨询法律专家。
通过上述步骤,可以确保中标通知书在发出后如需撤回,能够得到合法、规范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