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依法负有对学生什么职责

学校依法负有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提供良好教育环境、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确保学生安全等职责。
学校作为教育机构,依法承担着对学生的一系列职责,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 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学校应当关注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提供必要的医疗保健服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健康观念。
2. 提供良好教育环境:学校应确保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提供适合学生发展的教育条件,包括教学设施、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等。
3. 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学校应尊重和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言论自由权、人格尊严权等合法权益,防止对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和侵犯。
4. 确保学生安全:学校有责任为学生提供一个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包括校园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等,预防学生遭受意外伤害。
5. 培养学生良好品德:学校应通过德育教育,培养学生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使其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6. 教育教学管理:学校应按照国家教育方针和课程标准,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教育教学管理,保证教育质量。
7. 家校合作:学校应与学生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共同关心学生的成长,形成教育合力。
总之,学校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始终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