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第二次土地承包是哪一年开始的

中国农村第二次土地承包是从1997年开始的。
中国农村第二次土地承包是在1997年开始实施的。这一轮承包是对1983年开始实施的第一轮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一个延续和发展。第一轮土地承包期限为15年,大多数地区从1980年代开始实行,到1997年结束。在第一轮承包到期后,为了进一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增加农民的积极性,以及保护耕地,国家决定实施第二轮土地承包。
第二轮土地承包的期限为30年,从1997年开始,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这一政策在2002年颁布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得到进一步明确规定,即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这一政策也被中央明确指出,在第一轮承包到期的地方,都要无条件地延长30年不变。
第二轮土地承包的实施,不仅明确了农村土地的承包期限,还强调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和土地权属关系不变,集体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变,土地承包关系长期不变,有利于发展和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以及尊重农民群众的意愿。这些原则的实施,为稳定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增加农民的积极性、保护耕地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在第二轮土地承包中,国家对土地承包者的权力和义务也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土地发包方的权力和义务,土地调整问题等。这些规定的出台,旨在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总的来说,第二轮土地承包是中国农村改革和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