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务员绩效哪一年开始发放的呢

深圳公务员绩效发放自2012年开始。
深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其公务员绩效发放机制也体现了其先行先试的特点。自2012年起,深圳市开始实施公务员绩效工资制度,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激发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的《深圳市公务员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公务员绩效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绩效工资的发放与公务员的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旨在激励公务员不断提高工作绩效。
具体到绩效工资的发放时间,深圳市规定,公务员的绩效工资应在年度考核结束后的一定时间内发放。通常情况下,这一时间段为每年的第一季度。具体发放日期会根据年度考核完成情况和财政预算安排来确定。
自2012年以来,深圳公务员绩效工资的发放时间一直保持在这一时间段内。这一制度的实施,不仅提高了公务员的薪酬待遇,也促进了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的提升。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深圳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公务员绩效工资制度也在不断完善。例如,近年来,深圳市对公务员绩效工资的考核标准进行了调整,更加注重公务员的工作绩效和对社会的贡献,以更好地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
总之,深圳公务员绩效发放自2012年开始实施,这一制度的推行对于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和效率,以及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公共服务水平提升,都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