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厂烟尘超低排放标准多少

水泥厂烟尘超低排放标准为≤10mg/m³。
水泥厂作为我国工业生产的重要环节,其排放的烟尘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容忽视。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不断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以改善空气质量。在水泥行业,烟尘排放标准也得到了不断的提升。
根据我国《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水泥厂烟尘排放标准分为三个等级:普通排放标准、严于国家标准排放标准以及超低排放标准。其中,超低排放标准是对水泥厂烟尘排放要求最为严格的。
超低排放标准的具体要求如下:
1. 粉尘排放浓度≤10mg/m³,即每立方米排放的烟尘质量不超过10毫克。
2. 颗粒物(PM10)排放浓度≤50mg/m³,即每立方米排放的颗粒物质量不超过50毫克。
3. 二氧化硫(SO2)排放浓度≤50mg/m³,即每立方米排放的二氧化硫质量不超过50毫克。
4. 氮氧化物(NOx)排放浓度≤100mg/m³,即每立方米排放的氮氧化物质量不超过100毫克。
水泥厂要达到超低排放标准,需要采取一系列技术措施,如:
1. 优化生产工艺,降低生产过程中的粉尘产生。
2. 加强物料管理,减少物料在运输、储存过程中的扬尘。
3. 使用高效除尘设备,如布袋除尘器、电除尘器等,对排放气体进行除尘处理。
4. 对烟气进行脱硫、脱硝处理,减少有害气体排放。
5.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运行稳定,减少故障排放。
通过实施超低排放标准,可以有效降低水泥厂烟尘排放,改善周边环境质量,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