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岗教师三年后有什么优惠政策

29白头吟时间:2024-07-05

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享有多种优惠政策,包括留任、异地流转、重新选择就业等。

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根据个人意愿和实际情况,可以选择以下几种出路,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1. 留任优惠:特岗教师可以选择在当地继续留任。如果自愿留在当地,将保证落实工作岗位,确保有编有岗,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这意味着他们的工资将纳入当地财政统发范围,享受与当地公办教师相同的待遇。

2. 异地流转优惠:特岗教师也可以选择异地流转,或者到城镇学校应聘。在城镇学校中小学教师自然减员的补充时,这些经过三年实践锻炼的特岗教师将优先被考虑。

3. 重新选择就业优惠:对于愿意重新选择就业的特岗教师,各地政府包括教育部门将提供便利。这包括为特岗教师提供重新选择工作岗位和办理户口迁移的方便条件和必要帮助。

4. 公务员招录优惠: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在报考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录用公务员时,将明确录用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比例,县及乡镇机关也会拿出一定职位,专门招考到村任职等基层就业项目的大学生。

5. 考学升学优惠:特岗教师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将加10分,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职(高专)学生还可以免试入读成人本科。

通过这些优惠政策,特岗教师不仅能够在服务期满后继续从事教育事业,还能在职业发展上得到更多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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