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销售发票盖章盖哪个位置

机动车销售发票的盖章位置,通常是在发票联的指定区域。
机动车销售发票作为一种重要的财务凭证,其盖章位置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的规定,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电脑六联式发票,各联的具体用途和印色如下:
1. 第一联发票联(购货单位付款凭证),印色为棕色。
2. 第二联抵扣联(购货单位扣税凭证),印色为绿色。
3. 第三联报税联(车购税征收单位留存),印色为紫色。
4. 第四联注册登记联(车辆登记单位留存),印色为蓝色。
5. 第五联记账联(销货单位记账凭证),印色为红色。
6. 第六联存根联(销货单位留存),印色为黑色。
在盖章方面,根据规定,发票联(第一联)需要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而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注册登记联则一律加盖开票单位印章。
具体盖章位置,一般是在发票联的右上角或指定区域,具体以税务机关的要求为准。盖章时,应确保印章清晰可见,不得模糊或颠倒。此外,对于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购货单位,第二联抵扣联由销货单位留存。
总之,机动车销售发票的盖章位置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以保证发票的有效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