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区内户口迁移需要什么材料

杭州市区内户口迁移所需材料因具体情况而异,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杭州市区内户口迁移所需材料根据迁移原因和类型的不同,具体要求如下:
1. 因住房搬迁迁移到本人房产:
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
本人户口簿原件1份;
合法固定住所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直管公有住房租赁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同意落户意见书(若有共有产权人,需出具明确同意申请人成为户主的声明)原件1份。
2. 因失去住所或集体户迁移到非亲属挂靠:
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
本人户口簿原件1份;
迁入地户口簿原件1份;
迁入地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户主和房主开具的同意落户声明原件1份。
3. 因工作变更的集体户口迁移:
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
本人集体户口页原件1份;
新单位开具的同意落户意见书原件1份。
4. 因亲属间投靠迁移:
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1份;
本人户口簿原件1份;
投靠人户口簿原件1份;
投靠人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户主和房主开具的同意落户声明原件1份。
除此之外,根据不同情况,还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婚姻证明、离婚证明、出生证明等。建议在办理迁移手续前,提前咨询当地派出所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所需材料,以便顺利完成户口迁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