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跨县调动盖几个章

14沁梦雪飞时间:2024-07-04

公务员跨县调动通常需要盖5个章。

公务员跨县调动是一项相对复杂的行政手续,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与盖章。以下是公务员跨县调动过程中通常需要盖的5个章及其具体流程:

1. 调入单位公章:首先,公务员需要找到愿意接收其调动的调入单位,并征得其同意。调入单位在确认有空编且同意接收后,会在调动申请上盖章,表示单位内部同意接收该公务员。

2. 调入单位所在地编委会公章:接下来,需要得到调入单位所在地编委会的同意。编委会通常由县市长、常务县市长、组织部长、人社局长、财政局长等组成,他们对公务员调动申请进行审议,并在同意后盖上公章。

3. 调出单位公章:公务员所在的调出单位需要召开党组会议,讨论并同意公务员的调动申请。调出单位在同意调动后,会在调动申请上盖章。

4. 调出单位所在地编办公章:调出单位同意调动后,需将调动申请报送给调出单位所在地编办,也就是编委会。编办在审核无误后,会在调动申请上盖章。

5. 组织部门公章:最后,组织部门会根据前述部门的审批结果,发出介绍信和调动通知书。组织部门在发出调动通知书后,会在相关文件上盖章,标志着调动手续的完成。

总的来说,公务员跨县调动需要经过多个环节的审批,每个环节的盖章都是为了确保调动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这一过程不仅繁琐,而且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对于有意跨县调动的公务员来说,提前了解和准备相关手续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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