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城市管理条例占道经营

南昌市城市管理条例对于占道经营有明确的规定和管理措施。
《南昌市城市管理条例》针对占道经营行为,设立了严格的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城市管理,保障城市交通秩序和市容市貌。根据该条例,占道经营是指在道路、人行道、广场等公共区域进行的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摊点经营、流动商贩等。
条例明确规定了以下内容:
1. 占道经营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共区域从事占道经营,必须向市、县(区)城市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占道经营许可证。
2. 占道经营区域和时间:占道经营应当在城市管理部门指定的区域和时间进行,不得擅自改变经营区域和时间。
3. 占道经营设施:占道经营使用的设施应当符合城市管理部门的规定,不得影响城市交通和市容环境。
4. 占道经营卫生:占道经营者应当保持经营场所的清洁卫生,不得乱扔垃圾,不得污染环境。
5. 违法处罚:违反上述规定的,城市管理部门可以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占道经营许可证。
此外,南昌市城市管理条例还鼓励和支持通过市场机制合理调配资源,引导占道经营向规范化、有序化方向发展,如通过设立临时疏导点、引导商贩进入市场等方式,既满足市民生活需求,又维护城市秩序。
通过这些规定,南昌市旨在通过科学管理,既保障市民的便利生活,又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