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自救互救基本原则是什么

煤矿井下自救互救的基本原则包括迅速撤离灾区、及时报告灾情、积极抢救、安全撤离、妥善避灾等。
1. 迅速撤离灾区:当发生重大灾害事故时,灾区不具备事故抢险条件,或在抢救事故时可能危及营救人员自身安全时,应迅速撤离现场,躲避到安全地点或撤到井上。
2. 及时报告灾情:在灾害事故发生初期,现场作业人员应尽量了解和判断事故性质、地点和灾害程度,并及时向调度室报告灾情,同时向事故可能波及区域的人员发出警报。
3. 积极抢救:灾害事故发生后,处于灾区内及受威胁区域的人员应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采取积极有效的方法和措施进行现场抢救,将事故消灭在初期阶段或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4. 安全撤离:当受灾现场不具备事故抢救条件,或可能危及人员安全时,应由现场负责人或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根据矿井灾害事故应急预案中规定的撤退路线或实际情况,迅速撤离到安全区域。
5. 妥善避灾:如果无法撤退到安全地点,如通路被阻塞、自救器有效工作时间内不能到达安全地点,应迅速进入固定避难硐室或临时避难硐室,妥善避灾,等待矿山救护队的援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