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企业成立的条件和程序

23僵尸小可爱时间:2024-07-03

普通合伙企业的成立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和遵循特定的程序。

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共同出资,按照合伙协议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企业形式。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成立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和遵循以下程序:

1. 合伙人资格:普通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但根据法律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2. 合伙人数:普通合伙企业至少需要两个合伙人,且合伙人之间应当签订书面合伙协议。

3. 合伙协议:合伙协议应当载明合伙企业的名称、经营场所、合伙人出资额、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方式、合伙事务执行、入伙、退伙、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等事项。

4. 企业名称:普通合伙企业的名称中应当标明“普通合伙”字样,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法规。

5. 经营范围: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当明确,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6. 办理工商登记:合伙人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合伙协议;

合伙人身份证明;

资产评估报告;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文件。

7. 领取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营业执照。

8. 税务登记:合伙企业设立后,应当依法进行税务登记,并按照国家税收政策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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