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县属于哪个市

1683.谅解时间:2024-07-06

海伦县属于黑龙江省绥化市。

海伦县,现名为海伦市,是黑龙江省绥化市下辖的一个县级市。海伦市的历史悠久,其名称源于海伦河,而“海伦”在满语中意为水獭。海伦市位于黑龙江省的中部,地处通肯河的东岸,是小兴安岭山地向松嫩平原过渡的地带。该市不仅地理位置重要,而且历史上曾是清皇室的围场,先后被呼兰城守尉、呼兰副都统等管辖。

海伦县在1885年时归绥化厅管辖,此后历经多次行政区划调整。1898年,始建通肯副都统衙门,海伦县境域即为其所辖。1906年,通肯副都统被裁撤,设立通肯协领署。1909年,海伦直隶厅改为海伦府。1912年,海伦府改为海伦县。1917年,海伦与望奎分治,恢复海伦县。1932年,日本入侵后,海伦县归属伪滨江省。1945年,伪满洲国覆灭后,海伦县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建立了人民政府,之后一直属于黑龙江省管辖。

1989年12月23日,国务院批准撤销海伦县,设立海伦市(县级),以原海伦县的行政区域为海伦市的行政区域,仍隶绥化地区。海伦市作为绥化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在经济上发挥着重要作用,还在文化、农业等方面享有盛誉。海伦市是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区,是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县,享有“中国优质大豆之乡”、“中国高淀粉玉米之乡”等美誉。

海伦市的总面积为4667平方公里,下辖13个镇、10个乡,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文化遗产。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海伦市的常住人口为480216人。海伦市的发展历程和现状充分体现了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县级市的发展模式和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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