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城乡居民医保卡怎么办理

城乡居民医保卡注销需携带相关材料到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城乡居民医保卡的注销办理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准备相应的材料:
1. 注销条件:
参保人员死亡;
出国(境)定居;
重复参保且无法转移衔接;
已享受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 办理流程:
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参保人员本人)应到当地医保服务中心提出注销登记申请。
如不涉及个人账户继承,参保人员家属也可提出申请。
3. 所需材料:
《业务申请表》;
申请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
参保人员死亡的,需提供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注明死亡时间)或司法部门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
能确定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权的法律文书、公安文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家属身份证的相关证明、情况说明和支付丧葬费用的相关原始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领取个人账户余额、丧葬补助金的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
参保人员出国(境)定居的,需提供出国(境)定居证明或国外国籍证明(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中文翻译件原件(正规翻译机构出具);
参保人员已享受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需提供相关材料。
完成上述步骤和提交所需材料后,医保服务中心将按照规定办理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