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预算单位有哪些

省直预算单位是指直接隶属于省级政府,负责本级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类单位。
省直预算单位是指那些在省级政府直接领导下,负责本级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单位。这些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公共机构等。具体来说,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省直预算单位类型:
1. 政府部门:如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财政厅等,它们负责制定和执行相关政策,管理相关事务。
2. 事业单位:如省级医院、科研机构、文化单位等,它们通常以公益为目的,提供公共服务。
3. 公共机构:如省档案馆、省图书馆、省档案馆等,它们提供公共信息资源和服务。
4. 垂直管理部门:如省税务局、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等,它们在特定领域内负责行业管理和监督。
5. 特定职能机构:如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省环境保护厅等,它们负责特定领域的管理和政策执行。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直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省直预算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需要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进行事前绩效评估,包括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和政策事前绩效评估。这意味着所有新增项目及其专项资金及其管理办法都需要进行绩效评估,以确保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和公共服务的质量。
此外,省直预算单位还需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填报项目绩效表、部门绩效表,设定绩效目标及指标,以及专项资金及管理办法目录和政策绩效目标表,以此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这些措施有助于确保省直预算单位在执行预算时,能够更加科学、合理地分配和使用财政资金,服务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