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广告作了哪些规定和标准

11骄傲女王时间:2024-07-05

化妆品广告应当遵循真实、合法的原则,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广告法》对化妆品广告内容做了明确规定。首先,化妆品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具体来说,广告内容应当真实反映产品性质、成分、功效等,不得夸大或虚假宣传。例如,《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化妆品广告不得明示或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

其次,化妆品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夸大性用语。如《上海市化妆品行业广告宣传合规指引》中规定,化妆品广告不得宣称纯天然、食品级,也不得使用全效、神效、换肤等夸大性用语。

再者,化妆品广告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

此外,针对特殊人群化妆品广告宣传,如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等,需遵循特殊要求。例如,《上海市化妆品行业广告宣传合规指引》规定,儿童化妆品广告不得宣传成人功效,孕妇、哺乳期妇女化妆品应进行注册证明。

最后,直播带货等新兴形式的广告宣传也需遵循相关法规。如《北京市直播带货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要求广告内容真实准确,并对食品、化妆品发布广告进行严格限制。

综上所述,化妆品广告应遵循真实、合法的原则,不得含有虚假或夸大性内容,以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化妆品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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