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控设备维护费每年都可以抵税吗

税控设备维护费不一定每年都可以抵税。
根据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及技术维护费可以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但并非每年都可以抵税,具体如下:
1. 初次购买税控专用设备: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以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2. 技术维护费: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以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需要注意的是,以下情况不能抵税:
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补缴的技术维护费: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不能抵减。
此外,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税控设备费用及技术维护费可全额抵减,具体操作如下:
1.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填写税控设备费用及技术维护费。
2. 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 同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综上所述,税控设备维护费不一定每年都可以抵税,具体取决于纳税人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如需了解更多详细信息,请咨询税务机关或专业税务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