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经济特区哪年建立

四个经济特区分别于1980年和1988年建立。
四个经济特区的建立标志着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里程碑。这些经济特区分别是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
1980年,中国开始实施改革开放政策,决定在广东、福建两省设立经济特区。这一决策旨在通过特殊的政策和措施,吸引外资、推动技术进步,从而加快经济发展。具体来说,1980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在广东省深圳、珠海、汕头和福建省厦门设立经济特区。
深圳经济特区位于广东省南部,是中国第一个经济特区,也是改革开放的窗口。自设立以来,深圳经济特区经历了从一个小渔村到现代化大都市的巨变,成为我国对外开放的前沿阵地。
珠海经济特区位于广东省珠江口西岸,与澳门隔海相望。珠海经济特区的发展以高新技术产业、旅游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是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
汕头经济特区位于广东省东南部,拥有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丰富的自然资源。汕头经济特区的发展以轻工业、电子信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
厦门经济特区位于福建省东南部,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资源和独特的地理位置。厦门经济特区的发展以港口物流、金融服务、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是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
1988年,海南经济特区成立,这是中国最大的经济特区。海南经济特区的发展以旅游业、热带农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是我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
总之,四个经济特区的建立是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我国经济发展、提高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