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道路停车收益属于谁

小区道路停车收益属于全体业主。
在我国,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以及其他公共场所均属于业主共有。这意味着,这些公共区域的使用收益,包括停车收益,应当归全体业主所有。
具体来说,建筑区划内的道路,除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部分外,均属于业主共有。这就包括小区内部的道路。因此,当这些道路被用于停放车辆并产生收益时,这些收益应当归全体业主所有。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物业服务企业常常会因车辆占用小区共有场所而向业主收费。但根据法律规定,停车收益不应被物业服务企业据为己有,而应当由业主和物业双方协商分配。
如果小区设有专门的停车位,且这些停车位是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给业主的,那么这些停车位的收益归相应的业主所有。但如果停车位是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设置的,那么这些停车位的收益也应当归全体业主共有。
在一些案例中,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公司会代表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分配停车收益。例如,长沙一小区通过开发“潮汐车位”并收取停车费,将公共收益用于分红,使得业主能够享受到小区的公共收益。
此外,在一些情况下,物业公司可能会将停车收益作为公共收益的一部分,用于小区的维护和管理。但无论如何,停车收益的最终归属仍然是全体业主。
如果物业服务企业违反规定,将停车收益据为己有或未向业主披露停车费信息,业主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公布收费情况,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小区道路停车收益属于全体业主,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机构不得擅自占有或私分。业主应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确保公共收益的合理分配和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