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扣除项目及标准

以下是对个税专项扣除项目的详细说明及标准。
个税专项扣除是指在中国个人所得税法中规定的,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中扣除一定金额的支出,以减轻纳税人的税负。根据最新的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个税专项扣除项目及标准:
1. 赡养老人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每月可以按照2000元的标准扣除;为独生子女的,每月可以按照2400元的标准扣除。
2. 子女教育扣除:纳税人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每月可以按照1000元的标准扣除。该扣除适用于子女年满3周岁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期间。
3.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为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内,每月可以按照1000元的标准扣除。
4. 住房租金扣除: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每月可以按照以下标准扣除:
非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1500元;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扣除标准分别为:租住住房所在城市上年度平均租金的10%和20%。
5. 大病医疗扣除: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在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在80000元的限额内据实扣除。
6. 继续教育扣除: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的定额扣除。
7. 住房财产税扣除:纳税人拥有自有住房的,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按照住房面积和当地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住房财产税,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