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职级与行政级别对应

事业单位职级与行政级别存在对应关系,具体对应情况如下:
在我国,事业单位职级与行政级别之间存在一定的对应关系。这种对应关系主要体现在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下,公务员领导职务和职级序列的设置与事业单位领导职务和职级序列的设置基本一致。
首先,从领导职务层次来看,事业单位领导职务与行政级别的对应关系如下:
1. 国家级正职:对应行政级别为正部级;
2. 国家级副职:对应行政级别为副部级;
3. 省部级正职:对应行政级别为正厅级;
4. 省部级副职:对应行政级别为副厅级;
5. 厅局级正职:对应行政级别为正处级;
6. 厅局级副职:对应行政级别为副处级;
7. 县处级正职:对应行政级别为正科级;
8. 县处级副职:对应行政级别为副科级;
9. 乡科级正职:对应行政级别为正股级;
10. 乡科级副职:对应行政级别为副股级。
其次,从职级序列来看,事业单位职级与行政级别的对应关系如下:
1. 一级巡视员:对应行政级别为正厅级;
2. 二级巡视员:对应行政级别为副厅级;
3. 一级调研员:对应行政级别为正处级;
4. 二级调研员:对应行政级别为副处级;
5. 三级调研员:对应行政级别为正科级;
6. 四级调研员:对应行政级别为副科级;
7. 一级主任科员:对应行政级别为正股级;
8. 二级主任科员:对应行政级别为副股级;
9. 三级主任科员:对应行政级别为科员级;
10. 四级主任科员:对应行政级别为办事员级;
11. 一级科员:对应行政级别为科员级;
12. 二级科员:对应行政级别为办事员级。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对应关系并非绝对,具体对应情况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此外,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级序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由国家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