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哀悼日分别是什么时候

全国哀悼日通常是在特定的纪念日或重要事件发生后,国家宣布的全民国哀悼日,具体日期根据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
全国哀悼日是中国政府为了表达对重大事件或重要人物去世的深切哀悼,而宣布的全国性哀悼活动。以下是一些具体的全国哀悼日及其日期:
1. 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纪念四川汶川地震遇难者,全国哀悼日从2008年5月19日开始,为期3天。这是中国首次为地震遇难者设立全国哀悼日。
2. 2010年4月14日:青海玉树地震发生后,国家宣布4月14日为全国哀悼日,以表达对遇难者的哀悼。
3. 2010年8月7日:甘肃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发生后,国家宣布8月7日为全国哀悼日。
4. 2020年4月4日:为悼念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牺牲的烈士和逝世的同胞,国家宣布4月4日为全国哀悼日。
全国哀悼日的具体日期通常由国家领导人或相关部门宣布,并通过媒体向公众传达。在哀悼日期间,全国范围内的公共活动会暂停或减少,电视、广播等媒体会播放哀乐,全国人民会默哀,以表达对遇难者的哀思。
哀悼日的设立,不仅是对遇难者的尊重,也是对生命的敬畏,同时也是对国家和社会团结、共同面对困难的一种体现。在哀悼日这一天,人们会以不同的方式表达哀悼之情,如献花、默哀、捐款等,共同悼念逝去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