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应收账款函证结果怎么处理

19覆手倾天下时间:2024-07-03

对应收账款函证结果的处理应依据回函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结合审计程序和证据,做出相应的评价和调整。

1. 初步评价:审计师首先需要对函证结果进行初步评价,确认回函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如果回函存在信息缺失或不一致的情况,审计师应进一步核实。

2. 二次函证:如果初次函证未收到回函,或者收到的回函信息不完整或存在疑问,审计师应进行二次函证。

3. 编制函证结果汇总表:对于同一审计目标的多位被询证人,审计师应编制《函证结果汇总表》,记录函证编号、被询证人名称、函证信息、函证方式、函证日期(包括初次和二次)、回函日期、回函结果、可确认的信息、信息差异及说明等。

4. 分析差异:对于函证结果中的信息差异,审计师需要分析原因,并判断这些差异是否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产生影响。

5. 审计结论:基于函证结果和其他审计证据,审计师应形成审计结论。如果函证结果与财务报表中的应收账款存在重大差异,审计师可能需要实施追加程序,如观察、检查、重新计算等。

6. 记录审计工作底稿:所有与函证相关的审计程序和结论都应详细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中,以备后续审计或监管审查。

7. 调整财务报表:如果函证结果揭示了应收账款的重大问题,审计师可能需要建议管理层调整财务报表中的应收账款记录。

通过上述步骤,审计师可以确保应收账款函证结果得到妥善处理,并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提供合理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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