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押后追缴还是收缴

扣押后,根据具体情况,可以是追缴或者收缴。
在法律实践中,扣押和追缴、收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和程序。以下是两者的区别及其适用情况:
1. 扣押:
扣押是指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对涉嫌违法的物品、资金等采取的暂时控制措施。扣押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案件调查的顺利进行,防止涉案物品被转移、毁损或隐匿。
2. 追缴:
追缴是指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在案件调查结束后,对涉嫌违法的物品、资金等进行强制返还给受害人的程序。追缴通常发生在涉案物品、资金与受害人之间存在直接的权利关系时,如盗窃、诈骗等犯罪行为中的赃款赃物。
3. 收缴:
收缴是指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在案件调查结束后,对涉嫌违法的物品、资金等进行没收的程序。收缴通常适用于以下情况:
涉案物品、资金与受害人之间不存在直接的权利关系,如非法所得;
涉案物品、资金具有高度危险性或不宜继续流通;
执法机关认为收缴更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在扣押后,如果涉案物品、资金与受害人之间存在直接的权利关系,那么在案件调查结束后,应进行追缴。如果不存在直接的权利关系,或者收缴更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那么应进行收缴。